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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延误及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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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富永
来源:
河北法学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航空运输延误 航班延误 合理延误 不合理延误 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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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航空法中的延误包括航班延误和航空运输延误,航空运输延误不等同于航班延误。航空运输延误概念和判断标准在航空法中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中提出过约定时间说、约定时间说和合理期间说相结合以及运输对象说,力图明晰航空运输延误的概念;因航空运输对象不同,故以运输对象说为依据对航空运输延误的概念进行界定是合理的。航空运输延误是一种事实,应以航空运输合同为基础进行判定。将航空运输延误分为合理延误和不合理延误是必要的,可依航空运输延误产生的原因分野二者范围,以确定承运人对因延误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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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立法改革趋向研究——以监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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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晨丹
来源:
河北法学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民用航空 监管 监管内容 监管机构 立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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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我国民用航空业以及民用航空法律监管构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与此同时,我国《民用航空法》也进入了修订时期,这就要求我们更多的关注民用航空监管立法方面的改革趋向。以监管为研究视角,从民用航空监管内容(具体包括了经济性监管以及社会性监管)与监管机构两方面对我国民用航空业监管现状进行必要梳理,指明了我国民用航空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我国民用航空立法体系中民用航空监管内容以及监管机构的立法改革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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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监管的法治变革与公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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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春晖
来源:
河北法学
年份:
2019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安全监管
公法建构
行政过程
无人机监管
法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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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近年发生的系列无人机事件,对无人机监管的体制、目标、规则、程序、手段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逼迫世界各国对传统航空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与变革。从西方监管理论演进和实践发展来看,无人机监管应当以行政过程论为理论基础,实现从反应性监管向积极性监管,从命令控制型监管向合作治理型监管,以及从行为监管向产品监管的法治变革。对我国而言,应该坚持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并行、法律规范与技术标准随行、法律监管与技术监管并重、行业监管向行业治理转变来进行公法建构。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今后实施,标志着我国无人机监管的法制化在经历“规范缺失阶段”“规范井喷阶段”后,进入“相对成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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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及其立法转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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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莉琼
来源:
河北法学
年份:
2018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飞行安全
飞行服务情报
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
飞行遇险信息
立法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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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要求各国将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规定为国内法中的犯罪并予以严惩。公约设置此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航空器飞行安全,因为虚假民航情报可以"使载有大批旅客的飞机变更其原定航线,或者迫使其在非预定地点降落,构成对飞机安全的灾难"。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和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广泛应用,此类行为所涉虚假民航情报的范围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包括航空器遇险的假情报,还包括直接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虚假服务情报。考察域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转化立法,建议我国刑法在保留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同时,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中增设故意传送虚假交通信息罪的危险犯和实害犯,并设置传送虚假交通信息行为的过失犯罪,形成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的严密刑事法网,实现对传送虚假民航情报罪的全面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