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我国航空保险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 李新记   来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航空保险     代位求偿   航班延误     飞机保险     保险利益    
描述: 航空保险起源于20世纪初,在中国,197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民航出具新中国第一份航空保险单,这是我国民用航空保险的开始。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事业的飞速发展,航空保险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然而,目前人们对航空保险知识的了解非常匮乏,对航空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探究航空保险法律关系,建立我国航空保险法律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是对航空保险相关法律问题的尝试性研究,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绪论主要阐明了航空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背景、国内外进展情况和本文的研究思路。正文采用比较、综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航空保险的概念进行了理论剖析,得出航空保险是一种综合性保险;对航空保险进行了分类,明确了各险种的内容和责任范围,就当前日益严重的航班延误问题,分析了开发航班延误险法律上的可行性;结合保险法知识,对保险法基本原则在航空保险中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借鉴海商法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航空保险合同法律制度的初步构想。通过对航空保险上述几方面法律问题的探讨,勾画出我国航空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以期为我国航空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借鉴。
浅谈航空运输纠纷的预防与对策
作者: 何咏梅   来源: 厦门大学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航班延误   服务质量管理   航空运输   纠纷预防   纠纷处理  
描述: 随着民航运输的不断发展和中国民航与国际的接轨,航空运输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航空运输纠纷的处理也显得越来越突出,2004年7月1日民航出台延误航班处理的指导意见后,旅客占机、罢机的情况越来越多
航空公司不正常航班管理和调度算法研究
作者: 姚韵   来源: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预警   启发式算法   调度   计划恢复   不正常航班   航班延误   责任鉴定  
描述: 在民用航空运输中,不正常航班由于多种原因难以避免。不正常航班的出现干扰了航空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仅给旅客带来诸多麻烦,同时也给航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航空公司的信誉。因此,提高不正常航班的管理和调度能力已经成为航空公司运行控制管理中的主要工作重点。本论文采用网络优化理论、现代智能优化理论、可拓学理论对不正常航班的管理和调度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不正常航班引发的航空公司与旅客间的冲突时有发生,针对不正常航班管理中缺乏有效冲突预警的现状,本文首先利用可拓学的物元理论、可拓关联函数理论建立不正常航班旅客冲突的预警模型,对空中交通状况、机场和航空公司资源使用情况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给出当前服务环境的预警等级,为航空公司加强冲突预防和服务管理监控提供一个形式化的工具。分析了不正常航班中冲突的特点,利用可拓学中的共轭分析理论和物元的发散性、可扩性、相关性、蕴含性关系,对解决旅客纠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分析手段和策略生成方法。民航总局规定当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长时间延误时,需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针对国内经济补偿纠纷的关键问题——航班延误责任归属的判定,采用可拓学中相关关系、蕴含关系和传导变...
论航空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与责任
作者: 叶骏   来源: 华东政法学院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学位论文 关键词: 承运人责任   航班延误   侵权责任   合同法   空难赔偿   航空运输合同   承运人义务  
描述: 在我国航空运输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与航空运输有关的争议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尤其是当发生航班延误和空难赔偿时,航空公司与旅客间的矛盾极易激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规范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制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以致双方当事人对于航空运输合同及其所规定的承运人应当负有的义务与责任在认识上的不一致。 本文依据国内航空法律制度对航空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详细地阐述了航空运输合同在国内法上的概念、分类及其在表现形式上的特殊性。由于航空旅客定班运输合同是航空运输合同最典型的一种分类,因而将其作为本文所探讨的核心。在承运人义务的问题上,本文主要围绕我国《合同法》中“运输合同”一章的内容以及目前航空运输业中比较热点的矛盾展开。同时,通过对承运人义务的探究,并对照航空运输业的实际运营模式,深入分析了承运人之主要义务在现行航空法律体系中的背景、性质及其承运人对该等义务的履行现状。由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除了承运人保障旅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以外,承运人对其所负其他主要义务的履行是有条件的或者是有限度的,因此,在航空运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旅客对履行合同的预期目的落空并非一定可归因于承运人对其义务的违反。根据合同法的理论,承运人对其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在侵权法上,承运人对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还将引起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产生竞合。 同时,在责任承担方面,承运人对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承担也必须根据法律之规定并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限额。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即使旅客的权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受到了损害,承运人仍得以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对国际航空运输所适用的《华沙公约》体系和《蒙特利尔公约》体系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借鉴、比较,本文认为《蒙特利尔公约》代表了国际上对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立法发展趋势。 通过对航班延误、空难赔偿等航空运输纠纷中国内承运人义务与责任的分析,揭示出我国现有航空法律体系中的不合理性,并建议以立法的手段来纠正现有法律法规中的不合理之处。同时在我国已加入《蒙特利尔公约》的背景下,并且在现有航空保险已对承运人的责任做了有效地分担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借鉴、吸收国际公约中对承运人责任的相关制度,并且应当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所确立的准则,对国内航空法律体系中的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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