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品责任论要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作者】张超汉
【刊名】甘肃社会科学
【摘要】航空事故受害人为获得高额的损害赔偿,常常绕开运输责任体制以产品缺陷为由提起航空产品责任诉讼。该责任具有显著的国际性特征,交织着运输责任和产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该责任所涉法律关系、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免责事由、管辖权及准据法的确定都较为复杂,存在不少困惑。中国在大飞机发展战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的背景下,应借鉴欧美航空产品责任完备的立法及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及时修订《民用航空法》,制定单行航空产业促进法,完善中国航空产品责任法律体制,防止中国成为继欧美之后的第三大航空产品责任诉讼重镇。
【年份】2016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期号】第4期
【页码】190-195
【全文挂接】全文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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