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航空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以民事诉讼为中心的分析
日期:2024.12.17 点击数:0
【类型】期刊
【刊名】滨州学院学报
【关键词】 综合性证据,证据效力,航空事故调查报告,免证事实,公文书证
【摘要】由专门调查机构编制的航空事故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航空事故的原因与经过等内容。尽管它不包含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中,也不属于免证事实,但其依然具备一定的证据效力。考虑到报告内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航空事故调查报告应属于行政机关出具的综合性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其证明力可参照“公文书证”予以确定。
【年份】2024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
【期号】03
【页码】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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