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根据【关键词:留抵税额】搜索到相关结果 2 条
-
研制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将享税收优惠
-
作者:
柴新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年份:
2019
文献类型 :
报纸
关键词:
留抵税额
航空发动机
优惠政策
大型客机
研制项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民用客机
国家税务总局
新支线飞机
-
描述: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有关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公告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而
-
全文: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有关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公告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而
-
航空制造获多项税收优惠
-
作者:
记者
赵鹏
来源:
北京日报
年份:
2019
文献类型 :
报纸
关键词:
留抵税额
航空发动机
免税政策
涡桨发动机
大型客机
研制项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新支线飞机
航空制造企业
-
描述:
本报讯(记者 赵鹏)在今后多年,国内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都可以享受一揽子的税收优惠新政。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
-
全文:本报讯(记者 赵鹏)在今后多年,国内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都可以享受一揽子的税收优惠新政。记者昨天获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