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不适用过失相抵
日期:2017.07.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作者】 案例撰写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胡新华 吴琳
【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关键词】死亡赔偿金 侵权人 责任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 一般过失 侵权责任法 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 赔偿义务人 人身损害赔偿
【地址】地址1
【版次】"2"
【全文】裁判要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并不排除适用过失相抵,但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不能适用过失相抵,即不因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案情赵小某生前系某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持有中国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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