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业务损害赔偿责任与保险制度建设研究
日期:2021.04.09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刊名】综合运输
【关键词】 责任限额,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赔偿责任,责任保险
【摘要】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能有效保障民航普遍服务、老少边穷地区享受航空运输服务,但其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国外的通勤航空的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参照商业运输航空的模式,采用限额赔偿责任制度;空中出租车业务则根据消费者和企业的责任协议执行。我国的商业大型运输航空也是适应违约责任,采用限额责任赔偿制度。但是由于我国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属于新生事物、运输企业实力薄弱、管理体制和机制等的差异,建议我国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损害赔偿应进行制度创新,在采用限额制度的情况下适当降低限额要求,并加强通航短途运输企业责任保险的投保。
【年份】2021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通用航空学院;中国民航大学经管学院;
【期号】02
【页码】16-21
【全文挂接】全文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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