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宠物狗 死亡自负条款是否有效
日期:2017.06.15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关键词】请求赔偿 货运代理 格式条款 航空货运单 履行合同义务 民事侵权 宠物狗 民法通则 被代理人 精神损害赔偿
【地址】地址1
【版次】"2"
【全文】6月11日,在深圳工作的左女士发微博称,自己于10日晚将自己的宠物狗委托给深圳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输。随后,该宠物狗由某航空公司的航班运往武汉。然而,6月11日,左女士的父母到机场接宠物狗时,却被告知狗已没有生命迹象。负责运输的航空公司称,11日确有一宠物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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