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的法律适用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9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魏峥 

【关键词】 华沙公约 蒙特利尔公约 航空器登记地国法

【摘要】国际航空侵权是现代侵权法的一个分支,是自20世纪初期人类发明飞机以来,伴随着航空科技的发展,产生的一个独具特色又充满活力的法律领域。然而,我国学者往往集中于一般侵权法的研究,却较少关注航空侵权。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行为概述。介绍了空中侵权行为的种类,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的构成要件。 第二部分:各国在航空侵权领域制度上的差异。介绍了各国在航空侵权领域制度上的差异,引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两种方法:冲突法调整方法和统一实体法调整方法。 第三部分:冲突规范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行为中的适用。文章认为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领域中除了可适用传统的侵权行为地法,还可引入航空器登记地国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部分:国际航空旅客侵权公约的适用。文章详细介绍了《华沙公约》及《华沙公约》的几个修订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阐明了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产生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第五部分: 关于完善我国《民用航空法》的几点建议。总结《蒙特利尔公约》对我国的影响,并提出立法建议,我国应尽快与国际接轨,修改我国的《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规。 本文上述五个部分从冲突规范和国际公约两个方面出发,全面探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侵权法律适用。希望通过研究相关冲突规范和国际公约,能对我国《民用航空法》的完善提出建议,使中国的民用航空事业在新世纪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武汉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何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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