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客黑名单法律规制研究

日期:2017.11.08 点击数:9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张同同 

【关键词】 航空承运人,黑名单,权益保障,航空旅客

【摘要】鉴于实践中破坏航空运输秩序,危害航空运输安全行为频发的现状,我国目前正积极将航空旅客黑名单制度纳入到民航法治建设进程中,作为航空运输纠纷的预防机制之一。然而,航空旅客黑名单制度与我国现有合同法中公共运输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的相关规定对立,也是对旅客乘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一种限制,从而引发了很大的争议。为保证航空安全与公共航空运输资源的充分利用,航空旅客黑名单制度的设置确属必要。航空旅客黑名单关乎旅客利益,航空承运人在设置时应当考虑旅客所进行的不当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再现性概率,并遵循公示、警示、通知和备案程序。对于被列入航空黑名单的旅客,航空承运人不再负有强制缔约义务,而是享有缔约自由,在其选择运输黑名单旅客时,其对于黑名单旅客承担与普通旅客相同的责任,因黑名单旅客造成第三人损害时,航空承运人应认定为具有过错,并承担责任。此外,为保障航空旅客的权益,应当设置航空旅客黑名单的退出机制、黑名单旅客的信息保护机制以及救济机制。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7

【导师姓名】刘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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