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商誉的计量问题研究:基于东方航空与上海航空合并案例的研究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9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王军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商誉 东方航空 上海航空

【摘要】近年来,为了实现中央企业“做强做大”的目标及国家关于行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需要,一批中央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并购重组,实现强强联合。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作为商誉处理,对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进行收购的应以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如有证据表明证券的公开报价不能可靠代表其公允价值的,可以使用其他的估价方法。由于此准则的使用,部分企业在合并过程中形成了大额商誉资产,对企业资产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中国电信以换股方式收购中国联通CDMA资产时,形成了300亿元的商誉。2009年7月,东方航空与上海航空宣布合并重组,东方航空以换股合并形式收购上海航空,形成85亿元商誉,对于接近资不抵债的东方航空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如东方航空在确认商誉时采用股票的市值作为合并成本,商誉将达到127亿元,对于企业的目前资产状况及未来的资产减值都产生较大压力,最终东方航空采取聘请中介机构估值的方式确认,这也是中国第一个采用此方法的合并案例。本文对东方航空与上海航空合并案例研究,就商誉的本质、确认方法及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在当前中国的资本市场下,股票价格不能完全代表企业的价值,如以股票价值确定合并成本,进而确认商誉,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将产生较大影响,形成较大的减值压力;对于多地上市公司可采用股权加权平均的方式确认合并成本;对于ST股票可采用估值方法,但对具体使用方法应有明确规定。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北大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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