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研究:以国际公约为视角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30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孙晓 

【关键词】 国际公约 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 管辖权

【摘要】国际形势动荡不安,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猖撅,空中劫持等危害航空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国际航空运输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机毁人亡的重大恶性案件频繁发生,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涉及问题较多,情况复杂,本文试从国际公约的视角对有关概念、管辖权及引渡等问题作一整体的分析,同时在比较、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相关立法具有建设性的修订意见,以期寻找出制止及预防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有效对策。 首先,介绍了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罪的立法背景,即劫持航空器行为的泛滥,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及国际机场安全的犯罪不断出现,迫切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合作,打击犯罪,维护国际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国际组织的积极督促下,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北京公约及北京议定书应时而生,这些公约对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进行界定,并对相关的重要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为惩治危害航空安全的犯罪奠定了法律基础。 其次,鉴于管辖权及引渡在追诉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在结合国际法上管辖权及引渡原则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对国际公约中的相关条款作出详细分析。在总结公约具体规定优劣得失的情况下,参照国际惯例及各国立法,就如何确定管辖权、解决管辖权冲突、适用引渡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再次,在利益驱使下,各国积极将国际公约国内化,虽然其具体方式有所不同,但都肩负着将国际公约的原则、制度加以具体化和明确化的任务。通过考察各国危害航空安全罪的立法,进行横向比较分析,以期对我国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犯罪的立法有所借鉴。 接着,通过介绍我国有关航空安全犯罪的相关立法实践,以及管辖权、引渡的规定,借鉴国际公约中有关规范,发现不足,提出立法完善建议,实现与国际公约接轨的目标。同时文章提及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合作,希望在目前两岸政治僵局暂时未有突破,且互不承认对方法律在域内效力的情况下,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理论体系中,务实的撷取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先行解决不涉及主权的两岸刑事司法事务,并在经验积累和良性互动的基础上,为未来两岸签订正式的协议做准备。 最后,分析国际航空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把危害国际航空安全罪的有关问题进行整体梳理。

【学位名称】博士

【学位授予单位】人民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高铭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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