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上市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市场反应:基于东方航空的案例研究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12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徐仪 

【关键词】 内部控制缺陷 交叉上市 市场反应

【摘要】美国萨班斯法案的颁布使全世界对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而随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我国内地交叉上市公司需要在2011年1月1日起接受类似于美国萨班斯法案404节的相关内地规则的监管,即必须在2011年年报里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为对比研究我国的内控信息披露和美国的内控信息披露提供了良好的土壤。我国在中港美三地交叉上市公司都是大型国有企业,它们作为同时接受美国萨班斯法案监管和内地相关监管的企业,对相关研究具有独特的标本作用。本文从这些公司中选取了第一所在美国香港和内地同时上市的内地航空公司,同时也是第四所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文研究的主要案例,在充分收集该公司历年的年报及相关披露文件,中港美三地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中美两地上市公司在相关规定出台后的披露情况等前提下,本文深入比较分析了交叉上市公司在不同市场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差异以及可能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本文还基于案例公司具体情况通过事项研究法考察了三地市场对同一披露事项的不同反应,试图了解和比较不同市场对同一内控缺陷披露的反应情况。本文研究发现:在美国上市的交叉上市公司由于受萨班斯法案的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设。三地市场均能对内控缺陷和相关信息披露带来的消极或积极信号做出反应,整体反应趋势是类似的。美国上市公司内控缺陷披露和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内控缺陷披露存在较大差异。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梁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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