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减排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9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孟蕾 

【关键词】 国际航空减排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非歧视原则 单边措施

【摘要】全球变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种不可忽视现象,而该现象的产生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有着密切的关联。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排放一部分源自于国际航空飞行。为了遏制全球变暖的趋势,国际社会已经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相关文件对该问题进行规制,该公约的最终目的在于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由于航空排放具有移动性、全球性、行业性的特点,因此航空排放的国际法律规制主要依托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进行,因此造成了国际航空减排问题治理上的双轨制问题。而双轨制导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选择国际航空减排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原则。虽然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并没有关于国际航空减排问题的具体性规定,但是该问题仍是公约框架内的规制事项,理论上而言,该问题的解决仍然要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但是,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发展以及航空减排问题的特殊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已经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质疑,因此与之相对应的“非歧视性原则”的倡导进一步撼动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合理性。而且,由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成员国在国际航空减排的原则适用问题上存在很大的争议,这使得国际民用航空的减排工作进展非常缓慢。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采取单边措施减少国际航空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朱建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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