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影响研究:基于东方航空公司的案例分析

日期:2016.12.22 点击数:9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李芳 

【关键词】 交通运输企业 东方航空公司 增值税 营改增 税制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分步实行税制改革,先后建立了所得税和流转税双重税制的模式,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流转税区分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制并行的模式。但是两税并行的税制模式显然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不利于税收发挥中性作用,不仅仅是增加对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使得部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抗。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该计划从2012年1月1日,与上海率先试点实行,优先在现代服务业和包括航空运输业在内的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这对于实现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由于交通运输行业具有公共性和示范性,这种特殊的性质决定了该行业担任我国税制改革的领头兵的重任。与此同时,交通运输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而且广泛涉及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为了建立与我国当前现行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的税制环境,把交通运输行业划归在增值税的范围内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此,本文特别选择了(600115)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作为案例,并对其作出详细的财务数据分析模拟计算,得出最终结论:“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出台会对于东方航空公司而言会产生有利影响表现在:流转税减少、所得税增加和净利润增加三个方面。并根据的测算出的数据加以分析,针对现状和改革后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使得公司能够在这次“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中最大程度获益。

【学位名称】硕士

【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授予年度】2016

【导师姓名】任伟,梅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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