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用无人驾驶飞机监管立法的地方经验与制度完善——以深圳等地的8个政府规章为分析样本

日期:2019.07.05 点击数:6

【类型】期刊

【作者】张婷婷 张玉洁  

【刊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关键词】 空域监管,无人驾驶飞机,立法例,规范分析

【摘要】民用无人驾驶飞机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空域监管权与公民空间权利之间的稳定状态,并促使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在无人机的法律定位、驾驶员资质以及空域管理的制度设计上,同深圳等8个省市实施的无人机监管规章存在较大分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无人机监管的混乱状态。为此,我国应当借助该条例广泛征求意见的契机,协调各省市无人机监管立法之间的矛盾,以"私权利保障+公权力监督"为立法导向,确立无人机"用途+重量"双重分类体系,构建多元空域分类管理体系。

【年份】2019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期号】03

【页码】124-132

【全文挂接】全文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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