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

日期:2018.04.03 点击数:6

【类型】新闻

【来源】中国航空报

【全文】

3月27日,民航局飞标司正式发布了最终版本的《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该咨询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CCAR-135运行规范A039同时停止使用。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CCAR-135部运行的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也适用于CCAR-91部运营人在应急情况下的非取酬直升机医疗救援。运营人实施直升机医疗救援通常都处于应急状态下,无需经局方审定获取直升机医疗救援资格。满足本咨询通告要求的运营人在实施运行前需向局方备案。对于紧急情况下偏离CCAR-91部或CCAR-135部的行为,运营人应在事后48小时内向局方递交书面报告。

咨询通告提到,直升机医疗救援是一项高风险运行,除了本咨询通告给出的指南外,民航局鼓励运营人因地制宜,采用国内现有或新出现技术,可进一步提升安全水平,提高救援效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一是无人机,运营人可充分利用无人机的特点,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和技术,实现药品、器械的投送,以及前置航径探测等。二是RTK,卫星定位系统的实时动态差分技术简称RTK,可以实现厘米级定位,我国已经具备RTK全域覆盖能力,运营人可考虑使用蜂窝网络(300米以下)或L波段通信获取服务,特别是在150米以下超低空实现精准定位,优化避障和起降程序。三是大数据验证,对于获取地形、建筑物、障碍物数据有困难的情形,可以通过诸如地理信息服务公司、电力服务公司等机构,利用其大数据做黑箱服务,即不获取其具体数据的前提下,提供计划航径(包含备选、应急航径)数据给对方,返回可行性数据报告的形式,作为飞行决策依据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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